12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報稱,歐盟委員會認定美國社交媒體平臺X違反《數字服務法案》透明度義務條款,并對其處以1.2億歐元的罰款。這是歐盟依據該法規實施的首次重大執法行動。對此,美國副總統萬斯、國務卿魯比奧等多名美方高官群起而攻之,指責歐盟破壞“跨大西洋關系”。歐美圍繞數字服務管理的分歧進一步加劇。
罰單具有法律先例意義
據歐盟委員會發布的公報顯示,X平臺主要有三項違規行為:“藍標認證”設計具有誤導性;廣告資料庫透明度不足;限制研究人員訪問公共數據。針對這三項違規行為,歐盟分別罰款4500萬歐元、3500萬歐元和4000萬歐元,合計1.2億歐元。此外,歐盟給予X平臺兩個整改期限:60天時間向委員會提交具體解決方案,以終止“藍標認證”相關的違規行為;90天時間提交行動計劃,詳細說明如何改進廣告資料庫透明度和研究人員數據訪問問題。
這是歐盟依據《數字服務法案》作出的首份“不合規決定”,標志著該法案的實質性落地。歐盟委員會自2023年12月18日起對X啟動調查,重點審查其在遏制非法內容和信息操縱方面的有效性,相關調查仍在繼續。
復旦大學全球人工智能創新治理中心研究員江天驕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張罰單具有法律先例意義:在法律層面,確立歐盟監管權威,可能進一步推動全球數字規則分化并逐漸走向碎片化;在商業層面,迫使X平臺增加合規成本,可能對相關企業商業模式產生影響;在政治層面,加劇美歐信任危機,進一步擴大“大西洋裂痕”。
相關議題存在長期戰略分歧
依據《數字市場法案》對Meta和蘋果分別處以2億和5億歐元罰款;以谷歌在廣告技術市場濫用主導地位、損害競爭環境為由,對其處以29.5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今年以來,歐盟依據《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對美國科技企業展開一系列執法行動。
對此,美歐雙方齟齬不斷:美國指責歐盟監管法規對美國科技企業不公平,并用鋼鋁產品關稅為籌碼要求歐盟“松綁”;歐盟則抨擊美國此舉是“勒索”,堅稱數字法規關乎主權、不容挑戰。
歐盟為何對美國數字科技巨頭頻放“大招”?江天驕認為,一是維護數字主權,減少對外國科技巨頭的依賴:二是促進公平競爭,遏制數字領域的平臺壟斷行為:三是保護用戶權益,尤其在數據安全與內容監管方面加強合規要求;四是不排除在當前美歐關系波動的背景下,歐盟將相關執法行動作為對美博弈的杠桿。
對于美方的強烈反應,江天驕分析,一是美國認為歐盟針對美國企業實施數字保護主義,擔心一旦產生示范作用,未來美國數字企業在歐洲將受到更頻繁的“執法”和“懲罰”。二是美歐圍繞數據治理規則、科技巨頭監管、數字稅與貿易、技術標準與基礎設施等一系列涉及數字主權的相關議題存在長期戰略分歧。自通過《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以來,歐盟嚴格設置數據保護框架,而美國強調數據自由流動,批評歐盟通過數字保護主義措施打壓美國科技企業。三是美國數字科技企業對美國政府具有極強的游說能力。一些科技精英成為美國戰略安全和國防軍工領域的重要承包商,甚至直接參與到美國政府的政策制定當中。
可能產生“雙刃劍”效應
當前,全球數字治理面臨重重挑戰。江天驕說,一是全球數字治理規則呈現高度碎片化特征。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新版《美墨加協定》等區域性規則并行,數據跨境流動、人工智能倫理等標準不統一。二是數字安全泛化,技術標準、法律法規滯后于技術發展,由人工智能賦能的網絡安全威脅增加,芯片供應鏈等議題被高度政治化。三是數字鴻溝與智能鴻溝有持續擴大的趨勢。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互聯網普及率仍有巨大差距,而人工智能技術進一步加劇“智能鴻溝”。
歐盟的執法行動將對全球數字治理產生影響。江天驕認為,歐盟對美科技企業的執法行動或通過“布魯塞爾效應”推動跨國企業采納歐盟數字服務管理標準,進而確立全球監管標桿。但這也可能產生“雙刃劍”效應,使得美歐數字主權爭奪白熱化,加劇全球數字規則碎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