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衛生院買藥后因為出現醫療糾紛才想起來衛生院沒有出具發票,質疑衛生院出售藥品不開發票屬于違規行為,而衛生院院長卻表示,患者不索要發票醫院就可以不開票是正常的。
家住商州區劉灣辦事處周磨村的周輝介紹,自己的爺爺患有糖尿病和食道癌,聽說三岔河衛生院有一個老中醫對此病比較拿手,9月5日帶著爺爺的病歷找到衛生院的李大夫,告知爺爺的病情后,開了5副中藥。
周輝告訴記者,5副中藥總共算了245元,醫生把在處方上把價格算了下,因為當時想著只要開的藥效果好就行了,也沒有索要發票,問醫生要處方醫生說這藥是秘方,不能給患者處方。不料后來爺爺喝了醫生給開的藥后意外死亡,才想起來發票是一個重要的證據。
周輝說:“衛生院作為一個醫療機構,應該主動給患者提供票據,否則患者出現醫療糾紛權益沒法保證,不給患者票據帳務上就可能出現暗箱操作,特別是中藥重量和數量統計比較復雜,監管難度大,就有可能被人掏空子。”
對此事記者專程來到三岔河衛生院,值班領導表示院長在外地學習,聯系不上,當事者李醫生也不在,沒有電話,讓記者改日再來。
等了1個多小時后,終于等到衛生院院長邵生虎,就記者提出的問題,邵院長表示,患者不主動索取發票的話,衛生院可以不開票。記者問到不開票用什么來作帳,邵院長說“我們用處方來記帳,今天還很忙,就這樣。”之后對于其他問題一概不愿意再說。
對此做法,記者請教了衛生局一位領導,領導表示,鄉鎮衛生院必須主動給患者提供藥品票據,不管患者是否需要,不給患者提供發票屬于違規行為。(記者 冀峰)